各县(区)审计局,市局各处(室、中心):
根据市局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3年全市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评选范围。纳入2021年度、2022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在2023年4月30日前出具审计报告,并完成立卷归档的审计项目(含专项审计调查项目)。同一审计项目可以同时参评优秀审计项目和优秀大数据审计项目,但奖项不得兼得。市局根据各县(区)审计局、市局各处(室、中心)申报情况,分别开展评选。已参加过以前年度优秀审计项目(包括优秀“两统筹”审计项目和优秀大数据审计项目)评选的项目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二)评选条件。原则上按照1份审计通知书和1份审计报告,作为1个项目独立参评。要严格甄别参评审计项目成果,不能将与申报项目无关的其他审计项目成果纳入申报。审计机关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开展的专项审计调查项目,不论是否分别下达多份审计通知书,是否分别向多家被调查单位出具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只要该项目是由一个申报单位实施、有完整的项目档案材料,可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二、推荐数量
(一)优秀审计项目。各县(区)审计局限报3个项目,市局各处(室)限报2个项目。各县(区)审计局可以再推荐一个由审计署统一部署并由县级审计机关具体组织实施的农业、卫生、教育、社保等领域审计项目。
(二)优秀大数据审计项目。各县(区)审计局可申报2个项目。市局各处(室、中心)可申报1个市优秀大数据审计项目。
三、评分标准
请各推荐单位依照《优秀审计项目评分标准》《优秀大数据审计项目评分标准》开展审核推荐工作。
四、相关要求
(一)按时报送参评项目资料。各申报单位应于2023年6月9日前,将推荐参评项目相关资料报送市局,报送资料清单及相关要求见附件。
(二)确保参评项目质量。各申报单位要各负其责,坚持质量标准,实事求是进行申报和审核推荐。对弄虚作假、不如实申报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视情况取消项目实施单位和推荐单位的参评资格,并按规定追究责任。
(三)严格执行评选工作纪律。评选工作要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市局法规与审理处对所有参评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后,从各县(区)审计局、市局各处(室、中心)抽取人员,组成评选小组,对参评项目进行评选。参加评选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安全、廉政等规定,对违反纪律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如后期上级审计机关优秀审计项目评选要求、标准等出现重要变化,市优秀审计项目、市优秀大数据审计项目评选随之作出相应调整。
联系人:法规与审理处赵茜,联系电话:0527-84390020
电子数据审计处陈兆国,联系电话:0527-84390021
附件:优秀审计项目报送资料清单及要求
宿迁市审计局办公室
2023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报送资料清单及要求
一、优秀审计项目报送资料清单
1.参评审计项目申报表(附件3-1)一式两份。
2.承诺书(附件3-2)。
3.参评项目的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文件及相关说明材料、审计工作方案、审计通知书、审计实施方案、参审人员基本情况表(写明姓名、所在单位及部门、职务)。
4.《参评优秀审计项目自评分表》(附件3-3)。
5.得分和加分事项的详细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
(1)参评项目及审计内容聚焦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体现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统一安排,聚焦国家和区域、行业重大战略、重大规划的情况说明材料;
(2)与参评项目相关的向审计委员会请示报告材料清单,向本级党委审计委员会、上一级审计机关请示报告材料等。同时,提供请示报告的具体依据文件等;
(3)参评项目落实研究型审计要求的部署、举措,以及体现参评项目研究水平的审计成果;
(4)参评项目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审计信息、审计事项移送处理书及送达回证等审计成果以及审计报告反映问题汇总表、审计工作底稿汇总表,审计成果得到认可或批示的证明材料,审计信息反映问题的审计工作底稿及审计证据(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事项移送处理书中涉及人员的,需提供人员任免机关对其级别认定的相关材料);
(5)参评项目的整改问题清单、整改台账以及组织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检查的材料;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报告、已整改问题的相关整改证明材料及相关单位制定、修订或废止的制度文件;被审计单位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开展专项清理整改取得成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6)经推荐单位盖章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认可的参评项目在审计组织方式、大数据审计技术方法应用等方面的经验做法总结材料;
6.《开展研究型审计情况明细表》(附件3-4)、《审计推动完善制度情况明细表》(附件3-5)、《审计整改情况明细表》(附件3-6);
7.审计项目档案。
二、优秀审计项目资料报送其他要求
1.审计报告、审计信息、问题线索、审计整改、审计创新五大板块申报资料分别装订成册,并在封面注明板块名称,每个板块资料需准备2份。本次评选将采取分板块分项分评委评选的方式,请务必将五大板块资料分别准备齐全,因单项资料准备不全影响评委计分的,由项目申报单位负责。
2.上述报送资料清单中所有资料需提供纸质档,同时,涉及相关表格需提供电子稿(参评审计项目申报表、参评审计项目自评分表、开展研究型审计情况明细表、审计推动完善制度情况明细表、审计整改情况明细表)。《参评优秀审计项目自评分表》中审计整改评分指标有关制度为被审计单位出台的制度、问题线索评分指标涉及人员为其他人员的,填报时应注意分数封顶要求。为便于评审汇总工作顺利开展,请勿更改表格格式或者更改、删除单元格中公式。电子稿从金审三期“统一通信”发市审计局法规与审理处赵茜。
3.参评审计项目申报表、承诺书和自评分表无需装订。
4.对档案较多的参评审计项目(15本以上)的,请准备资料前与市局法规与审理处联系。
三、优秀大数据审计项目报送资料清单
1.参评审计项目申报表(附件3-1)一式两份。
2.承诺书(样式见附件3-2)。
3.推荐材料,重点介绍审计项目的大数据审计组织模式、数据处理、数据分析思路、技术方法、审计成果、数据分析模型的推广使用价值等,字数不超过3000字,并作相应的脱密处理。
4.《参评优秀大数据审计项目自评分表》(附件3-7),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审计通知书、审计调查记录、审计实施方案、数据分析方案、审计报告、数据分析报告、数据分析模型一览表(包括模型名称、审计目标、涉及数据、分析步骤、分析语句、分析结果、审计报告对应位置)等;审计过程中应用的技术方法应提供验证审计项目的数据包、语句包、测试数据等(提供光盘)。部分运行环境配置复杂、数据清洗脱密量大的项目,可提交截屏资料等予以验证。2022年度实施的审计项目业务管理应在金审三期中完成,需额外提供审计通知书、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审计报告的发文稿纸以及审计业务管理子系统-项目管理-资料管理的截屏,之前年度实施的项目无此要求。
5.按上述优秀审计项目报送资料清单中3-6的要求,提供审计成果类参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