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第十七条规定,“审计人员不得参加影响审计独立性的活动,不得参与被审计单位的管理活动”。政府非招标采购工作和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签证、验收等工程管理工作,均属于相关单位的管理活动。因此,审计人员不能参加上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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