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
根据《市审计局处(室)综合目标考核办法》(宿审发〔2014〕35号)要求,对局机关2016年度机关综合目标进行了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社会保障审计处、企业审计处(外资运用审计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三处、行政事业审计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一处、计算机审计处、法规综合处、监察室被评为“2016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表彰处(室)”称号,并给予通报表扬。
希望受表彰的处(室),再接再厉,认真履职,争取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更大的成绩,为推动宿迁审计工作再上新台阶发挥更大作用。
宿迁市审计局
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