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市县动态

采纳审计建议 宿豫区发改局上缴财政资金110.51万元

  • 发布日期: 2025-02-20
  • 来源:
  • 访问量:1

近日,宿豫区发改局积极落实审计整改,采取有效措施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将此前应上缴的原粮食局剩余经费110.51万元上缴财政。

2024年下半年,宿豫区审计局在宿豫区发改局2023年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中发现,2019年11月区粮食局划转到发改局管理,原粮食局账户剩余经费107.60万元划转到发改局新开设银行账户中。截至审计时点,该笔资金本息结余110.51万元。该项资金长期滞留在发改局银行账户,未及时上缴区财政形成账外资金。对此,审计建议要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及时将各项非税收入上缴财政,避免出现财政资金上缴不及时、坐收坐支以及被挪用等问题。

宿豫区发改局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成立审计整改工作组,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分管领导牵头,财务室、办公室等职能科室具体抓落实,切实做好审计整改工作。截至目前,未上缴的110.51万元非税收入已上缴财政,同时,修订完善《宿豫区发改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操作流程,强化非税收入收缴和管理工作。(陈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