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
咨询项目名称: 宿迁市审计局消防设施改造工程
咨询业务类别: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咨询报告日期: 2024年12月9 日
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咨询报告书编号:江苏博智审字(2024)第48-155号
咨询项目委托方全称:宿迁市审计局
法 定 住 所: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七里沟淮海食品城饮食文化村B区3号楼1-101
邮 编: 221000 联 系 电 话: 85743299
咨 询 作 业 期: 2024 年 12月- 2024年12 月
法 定 代 表 人:潘 正 伟 技 术 负 责 人:潘 莉
项目负责人:张如胜 执业资格:建{造}11013200014084 专业:土建
专业咨询员:刘涛 执业资格:建{造}14203200002182 专业:安装
咨 询 报 告 书 目 录 咨 询 报 告 书 目 录 第 1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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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 件 内 容 |
文件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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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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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 |
张如胜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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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审定单 |
张如胜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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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程结算书 |
张如胜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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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江苏博智审字(2024)第48-155号
关于对宿迁市审计局消防设施改造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报告
宿迁市审计局 :
我司接受贵单位委托,派出专业审核小组对宿迁市审计局消防设施改造工程的结算进行了审核。贵单位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我司的责任是就贵单位提供的结算资料,依据施工合同并结合国家、地方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方面的适时规定,对该工程结算造价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根据贵单位提供的关于该工程的结算资料, 对该工程结算所涉及的实物工程内容进行了现场查测、工程量核算、计价依据核实、计价方式核准、价格审定及材料用量分析等必要的审核程序,现将审核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该工程位于宿迁市审计局,主要建设内容有:宿迁市审计局消防设施改造工程。
2、该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包人,发包人为宿迁市审计局,中标方为江苏威淼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181800元。发承包双方于2024年10月8日签订施工合同,合同总价为181800元。
3、该工程于2024年10月8日开工,2024年11月27日竣工, 已通过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质量合格。
二、审核范围和内容
1、审核范围:宿迁市审计局消防设施改造工程价款;
2、审核内容:工程量计算审核、工程单价套用审核、工程材料价格审核、工程签证计价审核等。
三、审核依据
1、法规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14)
(3)《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2016)154号文及现行相关政策性文件及相关文件
(4)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2、委托方提供依据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施工单位编制的结算书
(3)变更资料
(4)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5)其他相关结算资料
3、其他依据文件
(1)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2)我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偕同承发包双方现场勘察见证资料
四、结算原则及审核方法:
1、结算原则:根据发承包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约定,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结算。
2、工程量及界限范围:按发包人和工程监理单位核准的竣工图纸计算,对于审批手续齐全、有效的 现场签证,按实计算。
3、计价及材料价格:本工程为单价合同,有综合单价的按照投标综合单价计入,无综合单价的其相应综合单价按招标控制价计价编制办法计算,再乘以下浮比率后作为综合单价,其中材料价格参照合同签订时当期《宿迁工程造价信息》指导价,材料价格没有的参照市场中等价计算。
3、人工费:按照苏建函价(2024)348号文计入。
4、材料暂估价:本工程无材料暂估价。
5、专业工程暂估价:本工程无专业工程暂估价。
6、暂列金:本工程无暂列金.
7、甲供材:本工程无甲供材。
8、水电费:发生的水电费用,按施工单位自付考虑,若为建设单位代付水电费,建施双方可根据实际发生费用自行扣除。
9、 延期情况:本工程未发生工期延误和相关质量问题。若现场实际发生,那么工期延误和质量问题奖惩由建施双方自行结算,本次审核结果未予考虑。
五、审核情况说明及核减原因
(一)审定金额与报审金额对比
经分析,本工程审定金额与报审金额对比,核减造价19302.72元;主要原因如下:
1、减少原因
(1)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消防栓按钮工程量核减6920.12元;
(2)安全出口灯、疏散指示灯、应急灯、楼层显示器工程量核减5110.19元;
(3)配管、配线工程量核减1032.75元;
(4)更换消防卷盘、水龙带工程量核减1059.08元;
(5)消防管道工程量核减2607.1元;
(6)清单中闸阀DN100原阀门更换4个,现场实际更换1个DN100闸阀、2个DN100蝶阀、1个DN40蝶阀,按实际规格计取,核减379.64元;
(7)拆除更换原有室内栓头重新组价综合单价核减1029.08元;
(8)增加304不锈钢650*450*220消防水带箱重新组价综合单价核减2403.96元;
(9)蝶阀DN100,原阀门更换重新组价综合单价核减168.27元;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审核结果使用范围:本报告专为委托单位(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工程结算使用。未经我公司同意,不得随意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媒体上。
2、审核结果已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定案单签字盖章确认。
3、委托单位提供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由委托方负责,因资料失实造成审核结果出现偏差和失误,我公司和审核人员不承担相应责任。
4、本报告解释权归报告出具单位。
七、审核结果:
送审工程造价为205588.86元
审定工程总造价为186286.14元(大写:壹拾捌万陆仟贰佰捌拾陆元壹角肆分)
审减金额为19302.72元;审增金额为0元
详见附件工程结算审定单
八、附件:
(1)工程结算审定单(壹张)
(2)工程结算书(壹份)
项目负责人:张如胜
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