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强化全体审计工作人员的责任,提高业务水平和办事效率,推进审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实行审计工作落实全程负责制度。
(一)工作落实全程负责的范围。包括工作(审计项目)方案、各种审计业务文书,审计工作报告、审计调查报告、审计调研、研讨材料、审计工作总结及其他有关材料。
(二)工作落实全程负责的内容。包括拟稿、打印、审核、印刷、装订、分发、整理归档。
(三)实行处室负责人和审计组长负责制,各处室文件等资料由各处室负责人安排,审计项目等文件资料由审计组长负责。
(四)严格按《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的程序操作,各处室负责人应严格审核把关,并组织本处室人员学习审计法规,加强审计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