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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办公制度

2007-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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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局机关严格遵守国务院规定的工作作息制度,具体作息时间按照市政府办公室有关规定执行。
(二)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每天早上提前到班打扫卫生。
(三)上班时间必须衣着整洁,仪表大方,在办公室内严禁穿背心、拖鞋。
(四)机关工作人员在班期间,按照各自岗位职责认真工作,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利用工作时间干私事或聊天,不得到其他办公室闲串,不得在微机上玩游戏。
(五)自觉保持办公室内整洁、美观、安静,不得大声暄哗,影响他人;办公用品和各类文件、资料要摆放整齐、有序,办公桌面和文件柜内禁止堆放与工作无关的杂物。
(六)机关人员不得将与工作无关人员带入办公楼内,在班时间一般不会客。
(七)到被审计单位进行现场审计时,要告知办公室其工作地点及联系方式,以便于工作联系。在被审计单位实施审计时,也必须严格执行作息制度,准时上、下班。
(八)办公时间不得带小孩进入办公室。
(九)下班后,有关文件、材料应锁放到安全处,不得随便乱放,办公桌椅摆放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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