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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制度

2007-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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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由局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负责对档案室的管理,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二)办公室负责全局文书档案的归档和全局各类档案的保管,各业务处室负责审计业务档案的立卷和装订工作。文书档案定期按件归档,审计业务档案由项目主审在审计项目实施终结后及时立卷,经处长审核后交局档案人员保管,移交时要办理移交手续,明确责任。
(三)档案立卷要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做到装订整齐、外观清洁美观;保管要做到排放整齐;档案室要做到防火、防鼠、防蛀、防潮、防霉烂、防盗,保证档案资料的安全。
(四)档案资料的借阅、查看、解体,要经局领导批准,办理借阅、查看或确需解体复制的要登记备案。
(五)需要消毁的档案要按规定程序,不准自作主张。
(六)凡接触档案的人员,包括档案员、审计人员,借阅、查看人员,均应执行保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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