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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制度

2007-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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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局内各种会议要根据工作需要,经局长办公会研究或局领导批准安排,会议的通知、会场的布置、会议记录由办公室和有关处室负责。
(二)全体人员会议,由局长办公会研究召开,全体人员参加。
(三)局业务工作会议,由分管局长请示局长同意后安排,根据会议主题通知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重要业务会议,由局长主持召开。
(四)局务会,由局长安排,有关人员参加。
(五)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安排,局领导成员参加。
(六)局党组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安排,局党组成员参加。
(七)局党员大会,由局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召开,全体党员参加。
(八)局党支部支委会,由党支部书记安排,全体支部委员参加。
(九)局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由局党支部支委会研究召开,全体支部委员或全体党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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